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查组通报了关于肖某和董某莹事件的调查处置及问责情况。近期重庆配资公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对事件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以及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参与指导下,北京市有关部门积极参加,通过谈话、调阅原始资料等方式,组织专家组对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项目进行评估,查明事实,对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调查发现,董某莹的北京科技大学成绩单系伪造。中日友好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副院长崔某、胸外科主任梁某阳以及护理部副主任张某履行责任不力。2019年4月,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马某在审核董某莹报名材料时未辨别出其提供的成绩单系伪造。北京协和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私自安排董某莹在北京市第六医院“荧光腔镜精准肺段手术”中协助腔镜固定,并提供不实宣传素材。董某莹的导师邱某兴指定吴某、吴某宏负责董某莹科研训练和论文指导,但学位论文与开题报告不一致,题目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且吴某宏作为论文指导老师同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违反了学校毕业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等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管理责任不力。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为董某莹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计划提供了便利。此外,董某莹在校学习和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工作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重复发表行为,作者排序与其实际贡献不符,属于不当署名。
关于董某莹成绩单造假、学位论文抄袭剽窃涉事人员调查情况显示,2019年1月,董某莹姑姑班某娟(时任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通过李某宽(时任教务处注册中心主任),为董某莹伪造成绩单用于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报名资格申请提供便利。2023年初,班某娟安排其团队教师马某渊为董某莹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提供帮助,马某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某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过程稿发给董某莹,为其抄袭剽窃提供便利,班某娟知情后默许。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机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包括:给予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某诫勉;给予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等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胸外科主任梁某阳党内警告、记过处分;给予大外科护理单元副护士长石某慧党内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给予护理部副主任张某警告处分;给予脊柱外科主任移某诫勉;给予教务处处长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职处理;给予骨科主任仉某国诫勉;给予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董某莹导师邱某兴批评教育;给予骨科吴某、吴某宏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给予重复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吴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通讯作者邢某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并列第一作者宋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给予班某娟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给予李某宽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并免职处理;给予马某渊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给予时任教务处副处长宁某钧诫勉。
针对北京协和医学院存在的试点方案不严密、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督促指导北京协和医学院进行深入整改。“4+4”试点班项目要严格限定报考条件,严控报考者的本科毕业学校和专业范围,严格界定境外本科学校资质,加强对成绩单的核验,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诚信教育,严格临床实习管理,强化导师监督考核评估机制,严格学位论文质量要求和答辩管理,增加学位论文答辩后第二年再次查重管理,加强对学生学术诚信的核查。对“4+4”试点班毕业生统一开展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将持续推进全面整治重庆配资公司,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校风教风建设,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践行崇高职业精神,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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